2014年4月,山西省纪委依据《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冯朝辉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
·北京治堵:限车不如疏导,限行不如反腐
今天我们就读到这么两条新闻:一是4月6日贵州省赫章县可乐乡13岁女孩饶某倒水淋到乡*府的车上,与*府工作人员发生纠纷,饶某被“戴上手铐游街”。二是2013年5月23日上午10时许,随州市一名女子因在*府门口上访,结果在*府办公大楼下遭警察嘲讽、围攻、殴打。打人后警察还口出狂言说“打个人算什么”。我想问问付先生,“戴上手铐游街”和“打个人算什么”是哪家的“法治社会”?强征强拆,夜铲麦苗又是哪一家的“法治社会”?在“法治社会”还不知道猴年马月能实现的现实下,你急吼吼让人“放弃自我主持正义的私力途径”,是不是太损了点?我很想知道,假如你家的房子被野蛮强拆,你告到法院,法院不受理;你报公安,公安不出警;你上访,人家把你弄到神经病医院。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请问,你还能保持怎样的“理性”?歹徒当着你的面强奸你的妻,你又将如何保持“淡定”,从而等待“公力救济”?在太多的野蛮面前,中国人已保持了太多的“理性和淡定”,日伪时期,三个日本*子就能让一个县的百姓服服贴贴,任其烧杀奸淫。历朝历代,中国都是顺民、愚民占着绝大多数,暴民太少,才使我们屡受外夷和官宦欺侮。你从砸车、烧车的非正义中看出了“暴民动向”,那你从“戴上手铐游街”和“打个人算什么”中又看出了什么动向呢?你是不是也因为“戴上手铐游街”和“打个人算什么”看到了权力的霸道而产生的“暴*动向”,从而也写出了评论“暴*行径从不能创造美好未来”来呢?如果你没有写,或者是没敢写,那我公然鄙视你!并对你的所谓“反暴民”的动机表示强烈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