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4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补贴标准发布
近日,省农委与省财*厅联合下发了《吉林省2014年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良种补贴实施方案》,对今年我省主要农作物良种补贴的标准、方式、对象、范围、品种以及申报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并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良种补贴项目起到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重要作用,以期促进全省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方案》指出,在全省行*区域内的耕地上种植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均可实行良种补贴。在草原、荒山、荒坡、滩涂等违规开垦的耕地上种植上述农作物的不纳入良种补贴范围。对全省范围内符合本方案规定种植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按照实际种植面积补贴。生产中使用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良种的农民(农场职工)均可作为补贴对象。
在补贴标准上,玉米、大豆和小麦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水稻、棉花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在补贴品种上,凡种植经过审定通过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品种(不含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已确定的退出品种),均可作为良种给予补贴。种植未经审定和过期淘汰品种不享受补贴。补贴资金于10月30日前兑付完毕。
《方案》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品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同时,良种补贴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农民[各类农、牧、林场(以下简称农场)职工]申报良种补贴必须向耕地所属村(农场)的村委会(农场)申报,村委会(农场)不得接受在所属耕地以外耕种农户的申报;各类农场不管隶属哪个系统部门,良种补贴工作统一由农场所在行*区(县、市、区)管理。
《方案》强调,良种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各县(市、区)要做到补贴*策、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农户“四公开”,让全社会都了解良种补贴*策,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