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永进,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康奈尔大学访问学者。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在12月初刚刚结束的G20峰会上,中美领导人就暂停加征贸易关税达成一致,中方表示,愿意根据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进程以及国内市场和人民的需要,开放市场,扩大进口,推动缓解中美经贸领域相关问题。6日,就媒体关于中国将降低或取消目前对美国进口汽车40%关税的说法,商务部官员在新闻发布会上称,中方将立即落实包括汽车在内双方已经达成共识的具体事项。
中国对美进口汽车的现行关税是今年7月6日刚刚实施的,作为对特朗普加征关税的报复。在此之前,尤其是在入世谈判及之后,中方对进口美国汽车征收的关税一直在持续下降,直至今年夏天达到最低的15%。但尽管关税一直在下降,中国消费者似乎没有享受到同等比例的价格福利;另一方面,美国则一直在抱怨,对中国市场的汽车出口存在障碍,并以此作为贸易不公平的例证之一。
中国进口汽车国内国外高售价之比源自哪里?降低汽车进口关税能否有效扩大进口?阻碍中国汽车进口的关键到底是什么?
对于进口汽车的高价格,学术界提出了三种解释:其一是高税费,包括进口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其二是经销商之间的串谋;其三是经销商和制造商对零售价的“垂直控制”,即用“官方指导价”(或转售价格维持)来控制零售商的价格。
首先来看税收。随着进口汽车的关税税率不断下降,进口车在国内的零售价格却一直居高不下,同款车型的进口车在国内的零售价格通常是其在国外售价的数倍。而且,这种悬殊的价格比是无法用税率的差别来解释的。以奥迪Q7为例,其国外售价为29.4万元,在国内的售价却高达.9万元,后者是前者的4.5倍(表2),而进口关税(25%)、增值税率(17%)和消费税(25%)在零售价中的占比仅为21%(表3)。
计入关税,将汽车在美国卖的价格乘以%,粗略计算可得,因关税提高的价钱只是毛毛雨。再考虑消费税(从1%-40%不等),增值税(17%),进行处理后,进口汽车的价格跟在美国卖的价格相比至多翻倍。根据“关税不完全传递”理论,关税上升1%,产品零售价格一般会小于1%,其原因是,制造商会消化掉一部分关税,而不会把税收完全转嫁给消费者。所以在美国卖30万人民币的汽车,到中国后的售价应该是60万人民币左右,甚至更低。运输等其它成本或许有影响,但不会很大。
其次,考察经销商之间的串谋以及制造商对零售价的垂直控制。从开始,发改委和各省物价局展开了针对汽车经销商的反垄断诉讼,这次诉讼将重点聚焦在了总经销商对4S店的“转售价格维持(RPM)”以及经销商之间的串谋上。我们采用-年4S店的月度价格数据研究发现,经销商(4S店)之间的串谋、经销商和制造商对零售价的“垂直控制”,对进口汽车零售价格的影响不超过10%。因此,经销商之间的串谋和制造商垂直价格控制并不是中国进口汽车高价背后的主要因素。
至此,关税、经销商串谋和转售价格维持这三个假设都已经被排除掉了。那么,高零售价之比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我们注意到,进口汽车关税下调幅度最大的时期是在年,这也是中国加入WTO时承诺必须将汽车关税下调至25%的最晚一年。就在同年,商务部公布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规定,进口车要在中国销售,外国汽车公司可在中国“投资设立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或者“授权境内企业作为总经销商”,由总经销商负责从国外进口,然后分销给各地的授权经销商。截止到年,几乎所有的汽车制造商都在中国投资成立了品牌销售公司。这一政策的实施意味着汽车销售在制造商和4S店之外,多了一个垄断的环节,并成为中国进口汽车高价销售的关键。为此,要真正降低汽车进口价格,就要破除制造商对“销售渠道”的垄断。
这个判断具有清晰的政策含义:第一,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通常把中国进口较少归结于中国国内的贸易壁垒,但制造商对销售渠道的控制才是中国进口汽车价格高居不下的关键原因。因此,要真正促进中国从美国进口汽车,不仅需要中国单方面降低汽车进口关税,而更为重要的是需要美国汽车制造商消除对品牌汽车的销售渠道控制;第二,总经销商对4S店转售价格维持并非进口汽车价格高居不下的关键,未来反垄断法在执行过程中应该重点针对制造商的“销售渠道控制”。
第三,除了总经销商制度外,以4S授权的经销模式还未被打破,跨区域销售仍然受到限制,经销商之间的竞争并不激烈,也可能是导致降价幅度十分有限的原因。为此,有必要对汽车销售“市场划分”进行反垄断调查和诉讼;第四,分案件研究结果表明,反垄断法对不同品牌的影响结构存在很大差异性,比如反垄断对凯迪拉克、道奇和吉普不仅没有降低价格,而且还导致了价格的上升,因此,在执行反垄断法的过程中,应该根据企业类型制定不同的政策。而且在诉讼前要搜集、分析每个企业的相关数据和具体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提高反垄断的执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