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明年将继续推进
摘要:25日,财*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工作会议上表示,2012年财*工作将完善结构性减税*策,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地方*府按照核定规模发债试点。牛凤瑞向本报直言,“上海和重庆的试点与民众期望的差距很大,作用也有限,到现在为止,试点所涉及的住房数量等数据都没有公布。
房产税在经过几个月的沉寂之后,又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
25日,财*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工作会议上表示,2012年财*工作将完善结构性减税*策,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地方*府按照核定规模发债试点。
28日,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牛凤瑞告诉中国经济时报:“目前国人对房产税开征的期望比较高,但是房产税的实施需要一些必备的条件,还有相关的科学设计和制度安排。”
早在2011年2月底,房产税改革试点在上海和重庆两地先行启动。牛凤瑞向本报直言,“上海和重庆的试点与民众期望的差距很大,作用也有限,到现在为止,试点所涉及的住房数量等数据都没有公布。”
财*部财*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发达地区,房产税最重要的任务,并不是筹集财*收入,而是要调节经济和社会生活,但未来它的财*支柱属性将逐渐显现。
牛凤瑞表示:“房产税的开征至少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住房的产权必须明晰,而现阶段我国住房的产权不清晰;二是需要对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一个房子是一个价格,需要对不同户型进行测量,这都需要高素质和大规模的评估队伍,而我们现在是发展中国家,这些条件都不具备,因此,在2012年内大范围开征尚有困难。”
“2012年,*府对楼市调控的大方向不会有根本的变化,但是也有不确定的因素。”牛凤瑞表示。
据悉,全国财*工作会议要求,要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增值税制度,完善消费税制度,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本报了解到,25日召开的全国财*工作会议要求增强财*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基本稳定”放在了第一位,其重点是完善结构性减税*策。
贾康曾表示:“房产税改革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是有利于增加直接税,填补财产税收领域空白,是中国税制合理化的必要环节。二是房产税改革有利于地方税收体系建设、解决地方财*收入来源问题。三是抑制房价,确保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四是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抑制两极分化。”
“2012年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可能性极大,毕竟房产税改革试点是总体*策设计的一部分,短期内试点是可以的,但是大规模的扩展则需要观望,更重要的是需要更多和更成熟的配套制度设计。”牛凤瑞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