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石狮市征收渔业资源费逾百万元
了解到,今年1-6月份,全市共征收渔业资源费102万元,该笔资金将主要用于渔业增殖放流,修复近海渔业资源方面。
今年自渔业资源费开征以来,在渔业主管单位、沿海五镇、渔业协会和渔船主的配合下,渔民自觉在休渔期期间缴纳渔业资源费,参与海洋资源维护。据观察,随着石狮市渔船总功率在逐步增加,以功率作为征收标准的渔业资源费也呈现上涨趋势,特别是渔船更新改造步伐的加快,全市渔业资源费也从1995年的100万元增加到如今每年超300万元。
了解到,在近五年里,石狮上半年的渔业资源费征收都超过百万大关,主要原因是:渔民的参与海洋资源维护的意识增强;国家新推出渔业信息化平台,新造船只准时缴纳资源费。
石狮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取之于渔,用之于渔"的原则,石狮90%的渔业资源费用于大范围洄游性渔业资源增殖保护项目,包括购买苗种和培育苗种所需的配套设施;修建近海水域人工鱼礁、鱼巢等增殖设施;补助增殖渔业资源提供科学研究;改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管理手段和渔业资源监测等,以养护外荡渔业资源,保障渔业资源的良性循环,为渔民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